駕駛人醉酒駕駛
發(fā)生小剮蹭事故卻“攤上大事”
環(huán)渤海新聞網消息 (記者 季男 魏偉)近日,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先后處置了兩起交通事故,肇事駕駛人均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,兩人面臨嚴厲的法律懲處。
記者在交警五大隊看到了一份視頻資料,畫面顯示,14時許,一輛黑色轎車從小區(qū)地下車庫駛出,在經過居民樓時,與樓下停放的一輛轎車發(fā)生剮蹭后,黑色轎車的剎車燈閃爍了一下便駛離現場。被撞轎車上的人員迅速下車,將黑色轎車駕駛人追回。
接到報警后,交警五大隊事故處理民警趕到現場,發(fā)現肇事駕駛人走路搖晃,身上有酒氣,遂將其帶到醫(yī)院進行采血檢驗,結果顯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89.4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。經詢問,當天中午,肇事駕駛人鄭某某和同事一起喝了酒。
根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醉酒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將被吊銷駕駛證,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;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人將被吊銷駕駛證,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。同時,根據《刑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無獨有偶,交警五大隊處置另一起交通事故時,又發(fā)現了一名醉酒駕駛人。當天22時許,該大隊接到市民報警,稱在景泰翰林小區(qū)其所駕車輛被撞,肇事車輛逃逸。該大隊事故處理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勘查,此時小區(qū)里突然傳來了爭吵聲。民警趕了過去,發(fā)現一輛車在倒車時與后方車輛發(fā)生碰撞。此時,之前被剮蹭車輛的駕駛人發(fā)現,其中一輛車正是肇事逃逸車輛。
調查過程中,民警發(fā)覺該駕駛人身上酒味濃重,其也承認喝了酒。經對該駕駛人進行血液酒精檢測,結果顯示,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78.1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。
一段時間以來,我市交警部門持續(xù)加大對酒駕、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,不定時間、不定地點、不定頻次地開展查處行動。在此奉勸廣大駕駛人,為了自身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安全,一定要做到開車不喝酒、喝酒不開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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